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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案”中的法律溯及力问题探析/陈沛蓉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22:34:37  浏览:951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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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案”中的法律溯及力问题探析
──张三诉李四返还占用房屋纠纷案
陈沛蓉

  【问题提示】
  承租人曾与XX市政府房管部门签订公房租赁合同。在落实政策公房改为私房发还给私人所有后,承租人是否与私房所有权人继续原公房租赁合同关系?如果恶意占有行为发生在《物权法》实施之前,且持续至《物权法》实施之后,法院判决时援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否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相冲突?
  【要点提示】
  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公改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根据“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规则,原属公房时成立的租赁合同关系,在租赁期限内不因房屋由公房转为私房而受影响,原承租人与私房所有权人应当继续原来的公房租赁合同关系直至原公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但原公房租赁合同期满之后,若租赁双方不续签租赁合同,则承租人与私房所有权人之间不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如果承租人既不与私房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又不交纳租金,还拒不退还房屋,这样的行为即构成恶意占有。如果恶意占有行为发生在《物权法》正式实施之前,但一直持续至《物权法》正式实施之后,那么法院援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判案,并不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相冲突。
  【案例索引】
  一审: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7)芙民初字第XXXX号(2007年10月8日)
  【案情】
  原告:张三。
  被告:李四。
  原告张三诉称:2003年12月,XX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私改遗办公室)落实房屋政策,将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的所有权发还给张三所有。落实房屋政策前,该房屋内西侧北向房间由李四从XX市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租住。落实房屋政策且原公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原租住人李四既不与张三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不继续交纳房屋租金,更拒绝退还房屋。2007年5月,私改遗办公室已安排李四在XX市XX区XXXXXXXX公寓X栋X门XXX号房屋居住,但李四仍然拒绝退房。为维护张三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李四立即腾退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李四向张三赔偿从2003年12月起至2007年9月止的房屋租金损失7 050元。
  被告李四辩称:李四与张三之间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对私改遗办公室落实房屋政策将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所有权“带户发还”给张三没有意见,但私改遗办公室安排的XX市XX区XXXXXXXX公寓X栋X门XXX号房屋面积太小,且李四正在对该住房进行装修。如果张三补偿李四经济损失6 500元,那么李四同意退房。否则,请法院依法公正处理,驳回张三的诉讼请求。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3年12月5日,私改遗办公室落实房屋政策,将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的所有权“带户发还”给张三。2005年9月29日,经XX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权属登记,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归张三所有,张三已领取该房的房屋所有权证。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于1959年被“私房改造”,落实房屋政策“带户发还”产权前,该房屋内的西侧北向房间(使用面积14.30平方米)作为公房由李四租住,每月租金为21.58元。落实房屋政策“带户发还”产权后,李四未与张三签订《“私改遗”发还房屋“带户发还”续租合同》,且既不支付租金,又不退还房屋。双方为此多次交涉、协商未果。2007年5月,私改遗办公室将李四安置在XX市XX区XXXXXXXX公寓X栋X门XXX号房屋居住,李四已办妥该房的入住手续,但仍然拒绝腾退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
  上述事实,有房屋所有权证、私改遗办公室的证明及当事人陈述等经庭审质证的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审判】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张三对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的所有权已经权属登记,应受法律保护。在该房落实房屋政策发还产权前,李四与XX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签订有公房租赁合同。然而,在公房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内,租赁物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发还给了张三,之后李四与张三未签订续租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而本案中在原公房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内,原公房租赁合同对李四与张三仍然有效。但在原公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李四则应与现房屋所有权人即张三续签租赁合同。如果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则承租人李四理应腾退房屋给张三。本案中原公房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届满后,李四未与张三续签租赁合同,而且私改遗办公室又已另外给李四安排了住房,故李四对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占有的依据即本权为租赁权已经丧失,李四拒绝腾退该房给张三已构成恶意占有,因而张三对被李四恶意占有的房屋依法享有返还请求权。同时,李四应对恶意占有期间给张三造成的房屋租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参照XX市落实房屋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平原则,房屋租金损失以原公房租赁合同租金的5倍为标准确定为宜,即自2004年1月1起按每月107.90元计算至2007年9月止。另外,虽然李四的恶意占有行为发生在《物权法》施行前,但其行为一直持续存在至《物权法》施行后,即《物权法》生效后,李四的恶意占有行为仍在继续,故本案适用《物权法》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并不冲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判决:一、李四搬出XX市XX区XXX巷X号X楼房屋,并移交给张三;二、李四赔偿张三房屋租金损失4855.50元。
  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评析】
  一、正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中有关法律溯及力的规定
  本案于2007年6月25日起诉至法院,于2007年9月19日开庭审理,于2007年10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众所周知,《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样本案就成了在我国《物权法》正式实施后,第一起适用《物权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案件。那么本案判决援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是否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根据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新实施的法律一般没有溯及力。本案原告起诉时,《物权法》尚未正式实施,故原告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在审理本案时,合议庭经合议认为,《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这时被告李四仍然侵占原告张三的房屋,这种恶意占有行为一直在持续,故本案援引《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判决,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并不存在冲突。
  “法不溯及既往”是各国普遍遵循的法制原则。我国也将“法不溯及既往”作为重要的民事立法原则之一,《物权法》也不例外。之所以要“法不溯及既往”,是因为法律要保护权利,要维护秩序,特别是对于《物权法》的立法目的而言尤其如此,以前依法成立的财产关系不论是否符合现在《物权法》的规定,都应当保持其稳定,这样才能保护已合法取得的物权,避免因法律的变动而带来不必要的纷争。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的《解读》一书中对《物权法》溯及力问题的明确解读。例如《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是关于车库、车位归属的规定,但不能说《物权法》作了这样的规定,现在的车库、车位就都要根据这条规定重新确定权利归属。从溯及力的角度来看,《物权法》的实施时间也是处理有关问题时如何适用《物权法》的标尺。因此正确理解《物权法》的不溯及既往规定,对于正确适用《物权法》无疑是相当重要的。
  二、《物权法》中关于所有权的规定与《民法通则》中相关规定之比较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规则。所有权变动后,原租赁期间届满,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承租人继续占有所有权人的房屋,这在法律上即构成一种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物权法》出台之前,一般认为《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就是认定和保护财产所有权的直接法源。民法上对财产的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对财产的合法占有一般不会发生侵权现象。对财产的非法占有,即占有人是在一是没有合同依据,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的占有。非法占有是一种侵权的违法行为,受害者当然可以依据《民法通则》有关保护财产所有权的规定,以请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而如果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四十三条“不动产或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的规定主张权利,则两相比较而言,后者的规定更具体,更细化,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什么是善意占有?《物权法》对善意占有哪些规定?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不应知道其不具有占有权利的占有,以及占有人占有该财产在主观上是没有过失的,是善意的。反之,如果占有人明知其无权占有或他人对其有无合法占有的权利表示质疑后还继续占有,则应认为是恶意占有。当然在一定条件下,善意占有也可能转化为恶意占有。善意占有制度在《物权法》出台之前,一直只是处于一种理论形态,而在司法实践中却没有直接的法条可供援引。如今《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即从正反两个方面规定了善意占有制度。根据《物权法》的善意占有规定,可以确定善意占有人占有他人财产时,即使造成财产损害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善意占有人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维护支出的必要费用,则还可要求财产所有人支付,从而强化了对善意占有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总之,本案援引《物权法》关于善意占有的法律规定进行裁判,将超过租赁期限而不续签租赁合同,又不腾退房屋的持续侵权行为认定为恶意占有,这样既解决了行为性质的认定问题,又解决了《物权法》在本案法律适用中的溯及力问题,因而处理是恰当的。本案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息诉服判,也说明了法院对本案的裁判是正确的。
(编写人:陈沛蓉;
一审合议庭成员:江涛 廖建平 陈宏时;
作者单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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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

审计署 国家计委 建设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
1992年2月26日,审计署、国家计委、建设部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43号《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制度。大中型建设项目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包括技术改造项目,下同)的开工报告,须先经审计机关审计,方可向有权审批机关报批。小型建设项目和3000万元以下的楼堂馆所项目开工前,须先经审计机关审计,方可向有权审批开工的机关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第三条 项目开工前审计程序是由建设单位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审计机关受理项目开工前审计申请后,在30天内提出审计意见通知书或审计结论,发送建设单位和审批项目开工的机关。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开工前审计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年度计划等文件;
2.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前期财务支出等有关财务资料;
3.审计机关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 审计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总投资来源是否合规,当年资金是否落实。银行贷款须提供银行贷款承诺书或合同;利用外资须提供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协议书,年度自筹基建资金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预算内资金须确已落实;
2.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建设项目及投资是否纳入国家年度投资计划。需由国家计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先审计,经批准后下达项目计划;
3.设计编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项目概算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利率等因素是否作了综合考虑;
4.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完成;
5.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的其他有关问题。
第六条 审计分工
1.北京地区大中型建设项目和3000万元以上的楼堂馆所项目及中央部委机关的楼堂馆所项目由审计署审计;
2.北京地区中央单位小型建设项目由审计署驻部门审计机关审计;未设署驻部门审计机关的,可由部门(包括部级公司)内审机构审计;未设内审机构的由审计署审计;北京市小型建设项目由北京市审计局审计;
3.北京地区以外的中央项目由审计署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审计;未设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署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审计(不另发授权通知书),审计结果报审计署备案;
4.地方建设项目由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经审计署授权的省级及以下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邮电、气象、石油销售、地(市)县级烟草公司(含三级批发站)的项目由地方审计机关审计。
5.国内合资建设项目、异地建设项目以项目隶属关系按上述分工进行审计;跨省区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审计机关按上述分工进行审计。
第七条 处理原则
1.申请开工前审计的建设项目,凡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开工的规定并具备开工条件的,审计机关应出具同意办理开工手续的意见;否则审计机关应出具不同意办理开工手续的意见;对未提供完整资料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不受理审计申请。
2.未经审计和经审计不同意办理开工手续的建设项目,审批项目开工机关不予办理批准开工手续,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执照,银行不予拨付工程用款。
3.未经审计开工的建设项目,除责令建设单位停工立即补办开工前审计手续外,并处以建设单位项目总投资1%以下(含1%)的罚款,罚款从自有资金中支付;没有自有资金的,由主管部门代付;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处以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在开工前审计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局,署各派出机构于每年六月底和十一月底向审计署填报一次《新开(复)工建设项目审计汇总表》(见附表)。
第九条 停缓建后恢复建设的项目须有计划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复工的意见。建设单位方可向审计机关提出复工前审计申请,审计办法按以上条款进行。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和署派出机构可根据上述原则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实施细则,报审计署备案。
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审计署、国家计委审基(89)419通知同时废止。
附:新开(复)工建设项目审计汇总表
一九九 年 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 | 资 金 来 源 | | |
项 目|项目建设|建设|--------------------------------------------|计划报审|申请报审|
| | |经营性 |非经营性| 自筹 | 其它 | | | |备注
名 称|主要内容|时间| 资金 |资 金| 资金 | 资金 |合计|时 间|时 间|
| |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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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新开(复)工建设项目审计汇总表(略)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铁道部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03年6月17日 铁政法[2003]39号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铁路法制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路,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铁道部规章制定办法》(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对截至2001年底前的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98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1.继续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611件。其中包括需要修改但现时仍为有效的133件。
  2.明令废止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263件。
  3.宣布失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106件。
  具体目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清理结果,做好本单位相关文件的清理工作。

  附件1:
继续有效的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1.客运列车运送铁路文件办法
  铁道部1980年11月13日(80)铁办字1900号
  *2.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
  铁道部1981年1月13日(81)铁办字53号
  *3.铁路文书档案管理规则
  铁道部、铁道部政治部1982年4月19日(82)铁办字699号(82)政办字32号
  ★4.铁路部门国家秘密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审批程序的规定
  铁道部1991年2月6日铁办〔1991〕29号
  ★5.铁路部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保密工作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3年7月3日铁办〔1993〕79号
  6.铁道部关于印章管理的规定
  铁道部1994年11月5日铁办〔1994〕140号
  7.铁路计算机网络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9年8月6日铁办〔1999〕95号
  8.铁道部公文处理办法
  铁道部2001年3月20日铁办〔2001〕26号
  *9.铁路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1年2月8日铁体法〔1991〕28号
  10.关于“铁路部门”含义的解释的通知
  铁道部1991年9月13日铁体法函〔1991〕423号
  11.实施铁路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性方案的补充意见
  铁道部1992年6月27日铁体法〔1992〕74号
  12.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解释
  铁道部1993年10月11日铁体法函〔1993〕520号
  13.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铁道部1994年4月22日铁党〔1994〕12号
  14.关于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条解释的复函
  铁道部1994年12月5日铁道部便函
  15.铁道部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
  铁道部1995年3月10日铁政策〔1995〕25号
  16.法规征求意见处理办法
  铁道部1995年5月2日铁政策〔1995〕12号
  ★17.放开搞活铁路小企业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8年11月24日铁政策〔1998〕13号
  18.关于公布废止文件的通知
  铁道部1999年3月23日铁政法〔1999〕86号
  19.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
  铁道部1999年5月10日铁政法〔1999〕52号
  20.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9年9月18日铁政法〔1999〕120号
  ★21.铁路内部经济纠纷调解规则
  铁道部1999年10月25日铁政法〔1999〕138号
  22.铁路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制度的通知
  铁道部2000年6月14日铁政法〔2000〕70号
  23.关于规范铁路与工程总公司等脱钩企业相互关系的通知
  铁道部2000年12月15日铁政法〔2000〕114号
  24.关于深化铁路支线改革的若干意见
  铁道部2001年2月1日铁政法〔2001〕11号
  25.关于推进非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3月12日铁政法〔2001〕22号
  26.关于规范组建铁路局内部客运公司工作的意见
  铁道部2001年4月26日铁政法〔2001〕36号
  27.关于落实企业物资采购权责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5月10日铁政法〔2001〕36号
  ★28.铁道部规章制定办法
  铁道部2001年7月26日部令第6号
  29.关于部属勘察设计院深化改革的意见
  铁道部2001年10月16日铁政法〔2001〕100号
  30.关于发布《2002年铁路局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12月21日铁政法〔2001〕130号
  *31.关于铁路战备事业费使用的几项规定
  铁道部1981年7月31日(81)铁计字1086号
  32.新建与改建铁路的基本要求
  铁道部1987年5月8日铁办〔1987〕393号
  *33.铁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规定
  铁道部1988年5月25日铁战(1988)375号
  ★34.铁路战备科研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铁道部1988年9月3日铁战(1988)723号
  *35.铁路运营设备大修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
  铁道部1990年12月21日铁计〔1990〕177号
  36.既有铁路修建简易立交桥管理规定
  铁道部1991年11月6日铁计函〔1991〕495号
  37.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1年12月25日铁体法〔1991〕168号
  38.铁路电气化抢修(建)技术规程(试行)
  铁道部1993年11月30日铁计〔1993〕150号
  ★39.铁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4年11月28日铁计〔1994〕154号
  40.铁道部能源监察工作办法
  铁道部1995年2月17日铁计〔1995〕18号
  *41.加强铁路运输设备大修计划管理的规定
  铁道部1995年3月9日铁计〔1995〕27号
  42.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5年6月12日铁计〔1995〕84号
  43.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5年6月12日铁计〔1995〕84号
  44.铁路环境保护监察办法
  铁道部1995年8月30日铁计〔1995〕112号
  45.铁路线路抢修(建)技术规程(试行)
  铁道部1995年11月6日铁计〔1995〕146号
  46.铁路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铁道部1995年11月27日铁计〔1995〕158号
  47.铁路节能技改专项资金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6年1月26日铁计函〔1996〕57号
  *48.铁路勘测设计前期工作费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6年3月18日铁计函〔1996〕111号
  *49.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铁道部1996年5月31日铁计〔1996〕55号
  ★50.铁路环境保护规定
  铁道部1997年4月23日铁计〔1997〕46号
  ★51.铁路实施《国防交通条例》细则
  铁道部1997年7月28日铁政策(1997)76号
  52.铁路隧道抢修(建)技术规程(试行)
  铁道部1998年4月10日铁计〔1998〕48号
  53.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
  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铁计〔1998〕85号
  54.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
  铁道部1998年12月18日铁计〔1999〕20号
  55.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铁道部1999年5月12日铁计〔1999〕54号
  *56.铁路建设项目方案竞选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9年5月26日铁计〔1999〕60号
  ★*57.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9年6月11日铁计〔1999〕65号
  *58.关于加强铁路计划管理改善宏观调控的若干规定
  铁道部1999年6月15日铁计〔1999〕68号
  *59.铁路工业产品价格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9年7月15日铁计〔1999〕82号
  60.铁路节能技术政策
  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铁计〔1999〕117号
  *61.铁道部直属单位及高校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9年9月18日铁计〔1999〕130号
  ★*62.铁路机车车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9年11月22日铁计〔1999〕151号
  63.铁路战备储备物资管理规定
  铁道部2000年1月5日铁计〔2000〕4号
  64.铁道部投入地方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0年12月8日铁计〔2000〕112号
  65.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2月6日铁计〔2001〕8号
  66.铁路第十个五年计划
  铁道部2001年2月13日铁计〔2001〕53号
  67.关于铁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7月13日铁计函〔2001〕253号
  68.铁路战备工作“十五”计划
  铁道部2001年10月30日铁计〔2001〕136号
  69.铁路建设项目方案竞选方案实施细则(暂行)
  铁道部2001年12月3日铁计〔2001〕119号
  70.铁路“十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计划
  铁道部2001年12月24日铁计〔2001〕132号
  71.铁路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铁道部2001年12月24日铁计〔2001〕133号
  72.关于印发《“八纵八横”路网主通道发展计划》等十个分规划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12月29日铁计〔2001〕134号
  *73.铁路运输收入工作规则
  铁道部1983年9月17日铁财(1983)1312号
  74.铁路事业单位流动资产管理办法
  铁道部1982年3月15日(82)铁财字417号
  75.关于加强铁路运输企业自然灾害损失费用管理的通知
  铁道部1989年8月4日铁财函〔1989〕376号
  76.行包、货物保价运输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1年6月12日铁财〔1991〕80号
  ★77.铁路运输企业运营临管铁路财务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1年7月30日铁财〔1991〕102号
  *78.堵漏保收提成办法
  铁道部1992年8月27日铁财〔1992〕103号
  79.铁路施工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3年6月9日铁财〔1993〕68号
  *80.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铁道部1993年7月1日铁财〔1993〕33号
  81.铁路企事业单位对路外投资经营活动中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铁道部1993年7月13日铁财〔1993〕88号
  ★82.铁路内部往来结算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3年11月13日铁财〔1993〕144号
  83.铁路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铁道部1993年11月25日铁财〔1993〕157号
  *84.铁路跨局乘务员公寓内部清算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5年6月23日铁财〔1995〕341号
  ★85.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5年11月10日铁财〔1995〕152号
  86.铁路工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5年12月22日铁财〔1995〕177号
  87.铁路施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6年6月10日铁财〔1996〕60号
  88.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铁道部1996年6月18日铁财函〔1996〕260号
  89.铁路物资供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6年7月9日铁财〔1996〕69号
  90.铁路勘测设计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6年7月25日铁财〔1996〕76号
  91.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6年10月9日铁财〔1996〕107号
  92.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6年11月6日铁财〔1996〕123号
  *93.关于铁路运输设备大修计划管理和核算的补充规定
  铁道部1997年2月2日铁财〔1997〕13号
  94.铁路企业理顺产权关系的若干规定
  铁道部1997年8月7日铁财〔1997〕79号
  95.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铁道部1998年1月16日铁财〔1998〕7号
  96.铁路小型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8年2月4日铁财〔1998〕17号
  ★97.铁路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8年2月9日铁财〔1998〕18号
  ★*98.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
  铁道部1998年2月12日铁财〔1998〕22号
  ★99.铁路行政事业单位兴办企业(公司)若干财会问题的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8年4月7日铁财〔1998〕47号
  *100.铁路车站空调候车室经营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8年9月5日铁财〔1998〕102号
  101.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
  铁道部1998年10月30日铁财〔1998〕122号
  102.铁路会计人员委派制度试行办法
  铁道部1999年1月22日铁财〔1999〕8号
  ★103.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办法
  铁道部1999年4月23日铁财〔1999〕45号
  104.关于铁路企业物资采购实行招投标办法的指导意见
  铁道部1999年5月22日铁财〔1999〕58号
  *105.铁路车站空调候车室经营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铁道部1999年12月10日铁财〔1999〕159号
  106.关于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财〔2000〕27号
  ★107.铁路施工企业动用历年百含结余实施办法
  铁道部2000年4月2日铁财〔2000〕42号
  108.关于加强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工作的补充规定
  铁道部2000年4月7日铁财〔2000〕45号
  109.铁路运输企业运营资金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0年12月28日铁财函〔2000〕464号
  110.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
  铁道部2000年12月29日铁财〔2000〕122号
  111.铁路运输收入会计规则
  铁道部2001年1月9日铁财〔2001〕5号
  112.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铁道部2001年1月12日铁财〔2001〕4号
  113.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1年2月1日铁财〔2001〕9号
  114.关于铁路局投资的旅客列车上浮票价回归主业后相关问题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铁道部2001年3月26日铁财〔2001〕27号
  115.铁路局客货网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划分办法(暂行)
  铁道部2001年3月29日铁财〔2001〕25号
  116.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铁道部2001年4月2日铁财〔2001〕30号
  117.铁路建设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2001年6月14日铁财函〔2001〕203号
  118.北京、上海--九龙直通旅客列车收入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1年6月16日铁财函〔2001〕237号
  119.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办法
  铁道部2001年6月25日铁财〔2001〕61号
  120.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1年6月27日铁财〔2001〕65号
  121.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铁道部2001年7月20日铁财〔2001〕73号
  122.关于国家铁路担当旅客列车通过或进入合资地方铁路票价核算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7月24日铁财电〔2001〕1号
  123.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9月28日铁财〔2001〕94号
  *124.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试行办法
  铁道部1986年9月19日铁科技(1986)896号
  ★*125.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铁道部1988年4月21日铁科技〔1988〕399号
  126.铁路企、事业单位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铁道部1989年8月18日铁科技(1989)99号
  ★127.计量监督管理规则(试行)
  铁道部1990年5月3日铁科技(1990)70号
  128.铁道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工作细则
  铁道部1993年1月15日铁科技函(1993)17号
  129.关于转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及《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的通知
  铁道部1995年5月25日铁科技函(1995)260号
  130.关于发布《铁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1998年1月14日铁科技(1998)14号
  13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道部1999年12月30日铁道部部令(1999)2号
  132.铁路主要技术政策
  铁道部2000年8月11日铁科教(2000)83号
  *133.干线铁路动车组开发、运用暂行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0年8月11日铁科教(2000)86号
  134.铁路计量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0年12月26日铁科教(2000)120号
  135.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1年3月31日铁科教〔2001〕29号
  136.铁道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1年4月22日铁科教〔2001〕34号
  137.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
  铁道部2001年6月26日铁科教〔2001〕62号
  138.关于《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次)
  铁道部2001年8月10日铁科教〔2001〕84号
  139.铁路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长期规划纲要
  铁道部2001年12月28日铁科教〔2001〕139号
  140.铁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1年5月8日铁人〔1991〕68号
  141.铁道部关于做好部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铁道部1996年5月28日铁人〔1996〕50号
  142.铁道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6年10月15日铁人字〔1996〕109号
  ★143.铁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7年3月13日铁人字〔1997〕25号
  144.铁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7年10月27日铁人〔1997〕105号
  ★145.合资铁路公司人事管理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9年4月26日铁人〔1999〕47号
  146.向中央企业工委移交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等企业领导班子管理职责的通知
  铁道部2000年9月28日铁办〔2000〕94号
  *147.铁路车站等级核定办法(草案)
  铁道部1980年12月31日(80)铁人字2184号
  148.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
  铁道部1981年8月27日(81)铁人字1386号
  149.《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铁路实施办法(修订)
  铁道部1986年1月28日铁劳〔1986〕64号
  150.铁路运输安全奖惩办法
  铁道部1986年4月22日铁劳〔1986〕367号
  *151.铁路节约原材料、能源奖惩暂行办法
  铁道部1986年5月23日铁劳〔1986〕481号
  *152.铁路食品卫生监督实施办法
  铁道部1986年8月5日铁卫〔1986〕720号
  ★153.铁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铁道部1988年1月26日铁卫〔1988〕87号
  ★154.铁路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监督实施办法
  铁道部1988年4月8日铁卫〔1988〕330号
  ★155.铁道部技师考核、评审、聘任暂行办法
  铁道部1988年7月7日铁劳〔1988〕632号
  ★*156.铁路职业危害作业卫生监察办法
  铁道部1988年11月30日铁卫环〔1988〕764号
  ★157.铁路技师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0年5月22日铁人劳〔1990〕80号
  ★*158.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
  铁道部1990年9月11日铁卫保〔1990〕139号
  159.铁路行业评聘高级技师试点办法
  铁道部1991年4月8日铁劳〔1991〕44号
  160.铁路运输放射性货物核查办法
  铁道部1992年1月10日铁卫保〔1992〕3号
  ★161.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2年2月29日铁卫保〔1992〕20号
  162.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细则
  铁道部1992年9月5日铁卫保〔1992〕108号
  163.铁路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
  铁道部1993年12月13日铁劳〔1993〕161号
  164.铁路职工制服监察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4年1月10日铁劳函〔1994〕7号
  ★165.铁道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4年5月24日铁劳〔1994〕41号
  166.铁路实施消毒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铁道部1994年8月19日铁教卫〔1994〕87号
  167.铁路路风问题判定及处罚实施办法(试行)
  铁道部1994年9月13日铁劳〔1994〕101号
  168.机车乘务员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4年10月25日铁劳〔1994〕134号
  ★169.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4年11月7日铁劳〔1994〕142号
  ★170.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
  铁道部1994年12月27日铁劳〔1994〕166号
  ★171.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铁道部1994年12月28日铁劳〔1994〕169号
  172.铁路公安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办法
  铁道部1995年1月3日铁劳〔1995〕2号
  ★173.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法
  铁道部1995年3月7日铁劳〔1995〕23号
  ★174.国家铁路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办法
  铁道部1995年3月8日铁劳〔1995〕22号
  175.铁路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铁道部1995年4月18日铁劳〔1995〕50号
  *176.新设立企事业单位规范组建的若干规定
  铁道部1995年4月22日铁编〔1995〕9号
  177.铁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5年6月16日铁劳〔1995〕80号
  *178.铁路局、分局机关机构编制限额管理的规定
  铁道部1995年7月20日铁编〔1995〕18号
  ★*179.铁路综合治理沿线白色垃圾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5年12月28日铁教卫〔1995〕178号(注:该规章设定的铁路快餐盒卫生许可证行政审批项目已被国务院明令取消)
  ★180.《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铁路实施细则
  铁道部1996年4月26日铁科技〔1996〕35号
  ★181.铁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6年5月13日铁劳〔1996〕41号
  182.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深化安全基础建设搞活用工和分配的意见
  铁道部1996年12月31日铁劳〔1996〕152号
  183.国家铁路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
  铁道部1997年2月4日铁劳〔1997〕16号
  ★184.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7年5月26日铁劳〔1997〕94号
  185.新设立企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补充规定
  铁道部1997年6月19日铁编办〔1997〕7号
  ★186.《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铁路实施细则
  铁道部1997年6月25日铁教卫〔1997〕67号
  187.铁路职业技能标准(试行)
  铁道部1997年6月26日铁劳〔1997〕68号
  188.铁路车站、旅客列车鼠蟑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7年10月14日铁教卫〔1997〕104号
  189.铁路劳动安全奖惩办法
  铁道部1997年11月28日铁劳〔1997〕114号
  190.铁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铁道部1997年12月28日铁劳〔1997〕124号
  ★191.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试行办法
  铁道部1998年6月2日铁劳〔1998〕70号
  ★192.行包运输奖励办法
  铁道部1998年7月12日铁劳〔1998〕80号
  193.关于调整保价运输奖励比例的通知
  铁道部1998年8月29日铁劳函〔1998〕242号
  194.铁路运输企业劳动定员标准
  铁道部1998年9月23日铁劳卫〔1998〕110号
  195.关于建立安全监察特派员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道部1999年1月13日铁劳卫〔1999〕4号
  *196.进京、进沪、进穗直通旅客快车和较大车站客运工作竞赛评比办法
  铁道部1999年2月28日铁劳卫〔1999〕171号
  197.跨局旅客列车正晚点奖罚办法
  铁道部1999年3月8日铁劳卫〔1999〕31号
  198.铁道部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铁道部1999年5月28日铁劳卫〔1999〕66号
  199.关于清理整顿和加强非常设机构管理的通知
  铁道部1999年9月21日铁劳卫〔1999〕122号
  200.关于清理整顿奖励工作的通知
  铁道部1999年9月30日铁劳卫〔1999〕131号
  201.铁道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9年11月18日铁劳卫〔1999〕149号
  202.铁路运输业劳动定员标准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9年12月16日铁劳卫〔1999〕163号
  203.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工资管理的通知
  铁道部1999年12月30日铁劳卫〔1999〕176号
  ★204.关于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劳动工资管理有关问题意见
  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8号
  ★205.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
  ★206.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
  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
  207.铁路运输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31号
  208.关于公布铁路局、分局机关编制限额和领导职数的通知
  铁道部2000年4月30日铁劳卫〔2000〕50号
  209.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
  铁道部2000年7月21日铁劳卫〔2000〕75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职工岗位达标培训工作的意见
  铁道部2001年1月6日铁劳卫函〔2001〕506号
  211.铁路运输企业典型岗位标准(试行)
  铁道部2001年2月28日铁劳卫〔2001〕19号
  212.关于进一步推进减员增效工作的实施办法
  铁道部2001年3月7日铁劳卫〔2001〕20号
  213.关于全面推进职工竞争上岗的意见
  铁道部2001年3月7日铁劳卫〔2001〕20号
  214.青藏铁路卫生保障若干规定
  铁道部2001年5月15日铁劳卫〔2001〕39号
  215.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铁道部2001年6月6日铁劳卫函〔2001〕197号
  216.全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
  铁道部2001年6月11日铁劳卫函〔2001〕198号
  217.铁道部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办法
  铁道部2001年6月22日铁劳卫〔2001〕59号
  218.设计院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
  铁道部2001年7月20日铁劳卫〔2001〕74号
  219.关于铁路科研、设计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铁道部2001年7月20日铁劳卫〔2001〕74号
  220.关于对部属勘察设计院机构编制管理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铁道部2001年10月15日铁劳卫〔2001〕98号
  221.铁路卫生防疫监督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铁道部2001年10月26日铁劳卫〔2001〕106号
  222.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建设期间高原地区工资补贴、流动施工津贴、休假制度的复函》
  铁道部2001年10月31日铁劳卫函〔2001〕390号
  223.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
  铁道部2001年11月29日铁劳卫〔2001〕116号
  224.铁路局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宏观调控实施办法
  铁道部2001年12月31日铁劳卫〔2001〕138号
  *225.铁道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办法
  铁道部1985年9月16日(85)铁基字987号
  *226.铁路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实施办法
  铁道部1985年12月31日(85)铁基字1321号
  *227.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铁道部1986年6月12日铁基〔1986〕591号
  *228.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
  铁道部1989年10月21日铁建〔1989〕129号
  *229.铁路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0年12月31日铁建〔1990〕191号
  ★*230.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4年11月21日铁建〔1994〕151号
  *231.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6年4月5日铁建〔1996〕13号
  232.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7年12月31日铁建〔1997〕125号
  ★*23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铁道部1998年3月3日铁建〔1998〕25号
  ★234.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实施暂行规定
  铁道部1998年3月30日铁建〔1998〕34号
  ★235.铁路建设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铁道部1998年4月5日铁建〔1998〕43号
  ★236.合资铁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铁道部1998年5月22日铁建〔1998〕66号
  237.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铁道部1998年9月25日铁建管〔1998〕115号
  *238.铁道部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铁道部1999年5月3日铁建设〔1999〕50号
  *239.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铁道部1999年8月22日铁建设〔1999〕98号
  240.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铁道部1999年8月22日铁建设〔1999〕99号
  24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
  铁道部1999年9月18日铁建设〔1999〕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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